
新春将至,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发布2018春节黄金周出游提示:春节期间旅游线路及产品众多,游客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出游前,要综合考虑旅游线路特色及产品的品质、价格,选择最符合自身需求的旅游线路。
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
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不轻信一些户外群、徒步群等涉嫌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组织发布的低价旅游信息,以防遭遇财产损失。
签订旅游合同并索取发票
旅游者参团旅游,请务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赔偿等相关内容,并索取正规发票。建议游客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的同时,委托旅行社或自行向保险公司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意外保险,免除后顾之忧。
警惕低价旅游陷阱
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线路时,切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谨防网络欺诈,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购物发票中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春节出游短线自驾游市民应提前了解高速公路通行状况、景区客流,设计好出行线路。出游期间,游客应遵守各类安全提醒及提示,看管好个人证件、钱财及贵重物品;参加滑雪、潜水等高风险项目,游客应问清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
文明出行,依法理性维权
游客应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旅途中发生问题及纠纷时,游客应理性维权,一方面积极与导游、领队或组团社协调沟通,一方面注意取证,如纠纷一时无法解决,待旅程结束,拨打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