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河南中队对使用伪造驾驶证件驾驶的一驾驶人处以行政处罚。
2018年08月17日17时20分许,延吉大队河南中队民警在长白山路东北亚客运站前处检查车辆时发现,吉FL1305号“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于某出示的驾驶证为伪造、变造的证件,民警遂将其带回中队。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件驾驶上路,将本人和车上乘客的人身安全抛之脑后,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民警按照规定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驾车罚款2000元,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处罚5000元,行政拘留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