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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小轿车内拉满货物被罚款100元
来源:延边信息港   发布时间:2018-08-13   


8月10日,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民警在安图站口执勤。发现车号吉HB7**8的轿车,后轮胎被压得很低。于是,他们要求对方停车,要求检查车辆。

走近车辆的时候,民警吓了一跳。只见小轿车内,后座和副驾驶都被货物填满,后视窗也被挡,影响了驾驶员的后方视线。打开后备箱,里面也都是货物。车辆驾驶员陈某表示,自己是一名汽配厂老板,为省钱,再加上进的货物不是很多,便决定自己带货回店。

根据相关法规,民警对陈某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行为罚款100元。同时,民警对陈某说明了客货混载的危险性。

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民警郑琦:“客货混载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旦急刹车,后部的货物会向前,急速移动挤压人体。同时,客货混载也会加重车身质量,影响车辆刹车系统。所以,希望广大驾驶员为了自身安全,不要为了省钱、省事,客货混载上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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