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日前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获悉,主要由该公司承保的补充工伤保险在我州实施以来,首次赔付最高20万元。
补充工伤保险是通过“政府推动、商业运作、分步实施”的模式,在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又为全体参保职工参加的补充工伤保险。补充工伤保险在我州实施以来,全州已有近30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保。
补充工伤保险赔付限额标准分为工亡补偿金、伤残补偿金、护理补偿金,五至十级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四方面。其中,工亡补偿金,赔偿用人单位工亡职工工伤补助金最高20万元。今年4月29日,汪清县某参保单位职工刘某,在工作中意外身亡。经鉴定,符合补充工伤保险赔偿标准。7月17日,在对方提供材料的第4个工作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完成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