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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长期护理险在我州推行
来源:延边信息港   发布时间:2018-07-18   


记者日前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获悉,7月1日,由该公司承保的美好生活个人长期护理保险已在我州正式推行,目前已有近20人参保。

据了解,个人长期护理保险是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一项新的社会保险,是以往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在护理方面空白的一个重要填补,被业内称为社保“第六险”。

个人长期护理保险,凡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的个人均可参保。缴费年限可趸缴或按5年、10年、20年、30年年缴。基本保险金额以千元为单位,家庭主妇、学生每月不得超过3000元,18周岁≤被保险人≤55周岁每月不得超过9000元,56周岁≤被保险人≤60周岁每月不得超过2000元。被保险人参保金额不得高于年收入的10%。

被参保人因为疾病、意外伤害达到伤残等级1—3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发生日常生活能力障碍时,美好生活个人长期护理保险将一次性给付10倍保额的护理关爱保险金,同时每月给付1倍保额的长期护理保险金,最多可给付360个月。自被保险人60周岁起,每满5年长期护理月度保险金额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递增一次,累计递增额度为20%,而且在给付护理关爱保险金后,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他原因身故,按已交纳的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较大者(减去累计已领取的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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