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吉高速民警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日活动,当天查获各类违法行为90起
15号,全省高速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民警也在辖区内,对超员、酒驾等七类72项重点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当天上午10:00多,延吉分局民警在珲春收费站口检查到车号吉A32***的小型普通客车时,发现车内疑似超员。经核实:车辆核定载客人数6人,实际乘坐8人。无独有偶,当天下午3点多,延吉高速民警又发现一辆超员车。
民警郑琦:“我们在珲春收费站口执勤时,在对一辆车号吉HDY***的小型轿车检查发现,车辆的核定载客人数是5人,但实际却拉载了6人,的确属于超员车辆。”
根据相关规定,两名驾驶员分别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交警要求驾驶员联系其他亲友驾车将超员乘客接走,避免危险发生。
据统计,行动日当天,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民警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0起。其中,除了包括3起超员违法行为之外,还包括3起无证驾驶11起超速、19起违法停车,以及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等交通违法行为共50多起。
延吉交警夜查行动,查获醉驾司机2人,酒驾司机1人
13号晚间,延吉市交警大队联合延吉市巡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夜查行动。除了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外,特警、巡警还会检查车辆内部以及后备箱,是否携带管制刀具。
案例
晚上10:30左右,在林海路与站前街交汇路口,一辆吉普车由北向南行驶,驾驶人在距离交警检查点还有200米左右的位置,突然把车辆开上了人行步道,交警立即上前将车辆拦截。经呼吸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6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延吉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安来:“从今年年初开始,延吉交警将整治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每天都有执勤中队开展夜查行动,并组织全大队开展统一行动,在严查态势下,还是有人对酒后驾驶机动车存有侥幸意识。近期打击酒驾的行动将不间断开展,希望广大驾驶人饮酒后一定要找代驾,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汪清交警集中开展货车专项整治行动,4天查获货车超载违法行为10起
从上周开始,汪清交警针对货车超载违法行为开展了集中整治。13号上午,在汪复线25公里处,汪清交警大队复兴中队交警设卡检查。检查到一辆车号吉H63**2的半挂牵引车时,发现这辆车的实际载重量是130吨,检查吉H63**7的半挂牵引车时,发现这辆车的实际载重是148吨,但根据相关规定,这两辆车的核定载重量都是不超过49吨。依据相关法规,交警对这两名违法司机分别处以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汪清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蔡宏春表示,从10号到13号,汪清交警共查获货车超载违法行为10起。其中,很多货车超载重量都超过了核定载重量的50%。本周,交警部门将继续严查货车超载违法行为。
蔡宏春:“超载违法行为危害多,要杜绝超载。30吨的车,它只能拉30吨,要拉到120吨,首先自身轮胎、刹车都不太好使,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并且对道路的损坏也特别严重。提醒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超载,杜绝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