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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四部门本周开展督查行动 在职教师办班或将取消教师资格
来源:延边信息港   发布时间:2018-07-13   


近日,记者从州教育局了解到,由我州四部门组成的专项治理小组本周已到各县市开展专项治理督查,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动员、诱导、暗示、强制学生参加校内外举办的补习班,在职教师在民办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在职教师利用假期及其他课余时间组织、参与办班补课或进行有偿家教及无证办班等情况进行两周以上的督查。

据州教育局法制处处长张正一介绍,5月初,我州印发《延边州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此次整治行动主要包括治理有安全隐患和无资质的培训机构,治理语文、数学等学科类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自7月9日开始,开展为期两周以上的实地督查,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有序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四个部门主要包括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和州工商局,通过组织八个小组分别到八县市进行督查。”

据介绍,目前,社会上无证办班的情况较为普遍,通过四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可以掌握各县市具体情况,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审核分析,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进行整改落实,该办理证照的依法依规办理,该停业的必须停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全面纠正各种不良行为,摸排情况和整改落实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另外,我州也将加大力度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坚决查处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强制学生参加校内外举办的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在民办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假期及其他课余时间组织、参与办班补课或进行有偿家教。

一经查实,一律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教育法》《州教育局关于印发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延州教法字﹝2015﹞3号)中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及涉事教师的责任,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超越审批范围招收学生、违规办班补课,不准接纳和聘任在职教师办班补课或为其办班提供场所,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应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九条要求,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民办培训机构如有违反上述情况,违规办学,一经查实,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整顿、警告或给予停止招生、视情节严重,纳入延边民办教育《黑名单》并全州通报,吊销办学许可证、严肃追究法人等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州教育局举报电话: 0433-2919063

邮箱:fzc90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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