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文件精神,敦化市结合实际,出台《敦化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
近年来,敦化市高度重视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工作,并广泛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取得实效。今年,敦化市围绕广大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实际,在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敦化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部门监管主体责任,负责牵头处理本部门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上访讨薪案件,全面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新格局。
该方案明确规定,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欠薪企业,三年内,敦化市将不予安排各类政府扶持专项资金及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并对企业负责人参与的评优活动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相关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存在领导不力、监管不力、配合不力、处置不力和工作人员推诿扯皮等不作为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未按要求展开工作或工作不力导致欠薪案件发生的,市属单位由市政府进行通报,上管单位由市政府报请其上级主管部门,对其年底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切实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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