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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醉驾收到法院判决书才两天 又酒驾...
来源:延边信息港   发布时间:2018-06-11   


上一周,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民警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在检查中,发现一男子二次饮酒,而且是因醉酒驾驶收到法院判决书两天之后,再次酒驾上路。

6号,吉林高速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在珲乌高速八道收费站口附近正常执勤。这时,一辆白色小型越野车在短时间内停停走走,行迹可疑。

于是,民警立即拦截了车辆。在与驾驶人交谈时,民警发现对方似乎喝了酒。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发现,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66.9毫克,属于饮酒驾驶。经过进一步核查民警还发现,今年3月份,男子曾因醉酒驾驶被吊销了驾驶证,并且刚刚收到法院对其醉酒驾驶的判决书。

高速民警蒋迪:开始,我们要求这名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件。但对方说自己没有驾驶证,因为自己的驾驶证在3月份的时候因醉酒驾驶被吊销了。经过进一步查询发现,这名驾驶人在两天前,也就是8号,刚刚收到法院给他下发的判决书,他因醉酒驾驶被依法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执行。

男子的任性最终为他自己带来了法律的严惩。依据相关法规,高速民警依法对男子驾驶证吊销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并对其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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