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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竞赛规程
来源:智慧体育   发布时间:2018-05-21   


一、比赛名称

2018 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XX 站)

二、比赛站点和日期

安徽亳州蒙城站:6 月 15 日至 17 日;

黑龙江哈尔滨站:6 月 22 日至 24 日;

浙江丽水站:8 月 1 日至 3 日;

河北秦皇岛北戴河站:9 月 7 日至 9 日;

总决赛重庆:10 月 12 日至 18 日。

三、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四、承办单位

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

亳州蒙城站:亳州市体育局、蒙城县人民政府、蒙城县文化

体育旅游局;

哈尔滨站:黑龙江省体育总会;

丽水站:丽水市体育局;

北戴河站:秦皇岛市体育局、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总决赛重庆: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重庆市瑜伽协会。

五、参赛单位

各级健身瑜伽协会,健身瑜伽馆、俱乐部,大专院校等。

六、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分为单人(男单、女单)、双人(混双、女双)

和集体类(5—9 人)。

(二)竞赛分组

1.社会组

(1)专业组(专门学习健身瑜伽及从事健身瑜伽教学、训练

的人群)

(2)大众组(普通习练者)

2.院校组(在校和应届毕业生)

七、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 1 人,各队参赛人数不限,每

名运动员限报 2 项。接受运动员个人报名。

(二)参加人员须自行办理参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

旅途),自行承担参赛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伤病治疗费用。

(三)参加人员需按时报到并参加赛前技术会议,无故缺席

者视为放弃参赛。

八、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

会审定的《2018 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试行)和《2018

健身瑜伽体位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体位标准》)。

(二)根据报名人数进行预赛、复赛和决赛。参赛人数超过

16 名(对、队)须先进行预赛、超过 8 名(对、队)不足 16 名(对、

队)进行复赛,不满 8 名(对、队)直接进入决赛。

(三)比赛体式规定

1.预赛:规定体式在《体位标准》3、4 级中抽签决定,5 个

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中各选取 1 个体式,共 5

个体式;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 3—9 级体式中选取,前屈、

后展类各 1 个,共 2 个体式。

2.复赛:规定体式在《体位标准》5、6 级中抽签决定。5 个

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中各选取 1 个体式,共 5

个体式。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 3—9 级体式中选取,平衡、

倒置类各 1 个,共 2 个体式。

3.决赛:单人、双人决赛只进行自编套路的比赛。

4.集体项目只进行自编套路的比赛。

5.《体位标准》中 7、8、9 级体式分别为 A、B、C 级难度,

根据难度级别有相应的难度得分,难度得分总分不超过 2 分。

(四)自编套路的要求

1.自编套路体式在《体位标准》中选取,动作必须包含前屈、

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五个类别,一个套路中每个类别 2—4 个

体式,并合理编排套路,避免出现与规定体式无关的动作。

2.音乐与体式契合。

3.单人自编套路竞演时间 120±5 秒。

4.双人、集体项目自编套路须含有肢体连接的体式,运动员

配合默契,情感交流自然。

5.双人和集体自编套路竞演时间 180±5 秒,且开始和结束

须有固定造型。

6.集体项目运动员须同时完成 5 个规定体式。

(1)前屈类:站立前屈伸展式

(2)后展类:新月式

(3)倒置类:犁式

(4)平衡类:战士三式

(5)扭转类:侧角扭转式

7.集体项目至少有 3 次以上队形变换。

(五)体式质量评分依据

1.规定体式和自选体式流程要符合《体位标准》的规定;

2.不可出现与规范体式无关的肢体位移、失衡、晃动;

3.前屈体式髋关节应充分前屈,背部应平展;

4.膝盖需伸直的体式膝关节不可超伸或弯曲;

5.脊柱应延展,不可过度弯曲;

6.头部不可过度后仰;

7.骨盆不可偏离中正位;

8.支撑点不可位移;

9.脊柱扭转应到位但不可过度扭转;

10.双肩应在同一平面;

11.不可提前结束体式或超时结束体式;

12.单个体式质量扣分不超过 0.4 分,未完成体式扣 1 分,

体式质量总扣分不超过 5 分。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赛前 15 天公布选

派通知,差旅(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单程)、食宿费由承办单

位负担。

十、比赛要求

(一)单人、双人的预赛、复赛比赛音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二)自编套路音乐中不得有唱诵、不得有歌词,不得含有

宗教色彩的内容。

(三)严格遵守比赛时间,赛前 30 分钟到达检录区域做好准

备,最后一次检录未到者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四)运动员须穿贴身瑜伽服,简洁得体,美观大方。比赛

服严禁带有宗教、迷信、广告性质的符号。服装品牌标识尺寸最

宽处不能大于 4 厘米,并佩戴组委会提供的比赛号牌。

(五)严禁佩戴坚硬、尖锐等容易造成伤害的饰物,如手表、

腰带、头饰等。

(六)自编套路环节可根据编排套路自主选择表演服装。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项、各组比赛录取前 8 名,不足 8 名减 1 录取。

(二)比赛设特别奖:

1.集体类 1 个:“最佳组织奖”

2.双人项目 1 个:“最佳配合奖”

3.单人项目 2 个:“最佳体位奖”、“最佳形象奖”。

(三)获得前 8 名和特别奖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前 3 名的运

动员颁发证书、奖牌,部分赛区设有奖金。

(四)获得 2018 年度各站(项)比赛前 8 名的运动员可参加

总决赛。

十二、报名

登录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网站 www.chinayogasport.org

注册报名,注册有效期为 2 年,有效期内可参加全国健身瑜伽指

导委员会举办的全国性比赛。报名时需将自选体式名称(3—9 级

体式)和自编套路的难度体式名称(7—9 级体式)进行网上申报。

如报名后因特殊情况不参赛或需更换运动员名单者,必须于赛前

10 天函告竞赛组委会,逾期不予变更。

十三、经费

(一)参赛单位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须在大会指定的宾

馆食宿,食宿标准见补充通知。

(二)个人报名须缴纳参赛服务费 200 元/项/人,集体项目

须缴纳参赛服务费 500 元/队,费用由承办单位收取。

(三)比赛中冠企业名称的队伍,须在报名时向承办单位交

纳 500 元人民币广告宣传费(仅限秩序册、成绩册中对企业名称

的宣传),费用由承办单位收取。

十四、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及其合作伙伴有权使用运动

员的竞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健身瑜伽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

活动。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由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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