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比赛名称
2018 年全国健身瑜伽公开赛(XX 站)
二、比赛站点和日期
安徽亳州蒙城站:6 月 15 日至 17 日;
黑龙江哈尔滨站:6 月 22 日至 24 日;
浙江丽水站:8 月 1 日至 3 日;
河北秦皇岛北戴河站:9 月 7 日至 9 日;
总决赛重庆:10 月 12 日至 18 日。
三、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四、承办单位
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
亳州蒙城站:亳州市体育局、蒙城县人民政府、蒙城县文化
体育旅游局;
哈尔滨站:黑龙江省体育总会;
丽水站:丽水市体育局;
北戴河站:秦皇岛市体育局、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总决赛重庆: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重庆市瑜伽协会。
五、参赛单位
各级健身瑜伽协会,健身瑜伽馆、俱乐部,大专院校等。
六、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分为单人(男单、女单)、双人(混双、女双)
和集体类(5—9 人)。
(二)竞赛分组
1.社会组
(1)专业组(专门学习健身瑜伽及从事健身瑜伽教学、训练
的人群)
(2)大众组(普通习练者)
2.院校组(在校和应届毕业生)
七、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 1 人,各队参赛人数不限,每
名运动员限报 2 项。接受运动员个人报名。
(二)参加人员须自行办理参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
旅途),自行承担参赛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伤病治疗费用。
(三)参加人员需按时报到并参加赛前技术会议,无故缺席
者视为放弃参赛。
八、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
会审定的《2018 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试行)和《2018
健身瑜伽体位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体位标准》)。
(二)根据报名人数进行预赛、复赛和决赛。参赛人数超过
16 名(对、队)须先进行预赛、超过 8 名(对、队)不足 16 名(对、
队)进行复赛,不满 8 名(对、队)直接进入决赛。
(三)比赛体式规定
1.预赛:规定体式在《体位标准》3、4 级中抽签决定,5 个
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中各选取 1 个体式,共 5
个体式;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 3—9 级体式中选取,前屈、
后展类各 1 个,共 2 个体式。
2.复赛:规定体式在《体位标准》5、6 级中抽签决定。5 个
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中各选取 1 个体式,共 5
个体式。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 3—9 级体式中选取,平衡、
倒置类各 1 个,共 2 个体式。
3.决赛:单人、双人决赛只进行自编套路的比赛。
4.集体项目只进行自编套路的比赛。
5.《体位标准》中 7、8、9 级体式分别为 A、B、C 级难度,
根据难度级别有相应的难度得分,难度得分总分不超过 2 分。
(四)自编套路的要求
1.自编套路体式在《体位标准》中选取,动作必须包含前屈、
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五个类别,一个套路中每个类别 2—4 个
体式,并合理编排套路,避免出现与规定体式无关的动作。
2.音乐与体式契合。
3.单人自编套路竞演时间 120±5 秒。
4.双人、集体项目自编套路须含有肢体连接的体式,运动员
配合默契,情感交流自然。
5.双人和集体自编套路竞演时间 180±5 秒,且开始和结束
须有固定造型。
6.集体项目运动员须同时完成 5 个规定体式。
(1)前屈类:站立前屈伸展式
(2)后展类:新月式
(3)倒置类:犁式
(4)平衡类:战士三式
(5)扭转类:侧角扭转式
7.集体项目至少有 3 次以上队形变换。
(五)体式质量评分依据
1.规定体式和自选体式流程要符合《体位标准》的规定;
2.不可出现与规范体式无关的肢体位移、失衡、晃动;
3.前屈体式髋关节应充分前屈,背部应平展;
4.膝盖需伸直的体式膝关节不可超伸或弯曲;
5.脊柱应延展,不可过度弯曲;
6.头部不可过度后仰;
7.骨盆不可偏离中正位;
8.支撑点不可位移;
9.脊柱扭转应到位但不可过度扭转;
10.双肩应在同一平面;
11.不可提前结束体式或超时结束体式;
12.单个体式质量扣分不超过 0.4 分,未完成体式扣 1 分,
体式质量总扣分不超过 5 分。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赛前 15 天公布选
派通知,差旅(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单程)、食宿费由承办单
位负担。
十、比赛要求
(一)单人、双人的预赛、复赛比赛音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二)自编套路音乐中不得有唱诵、不得有歌词,不得含有
宗教色彩的内容。
(三)严格遵守比赛时间,赛前 30 分钟到达检录区域做好准
备,最后一次检录未到者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四)运动员须穿贴身瑜伽服,简洁得体,美观大方。比赛
服严禁带有宗教、迷信、广告性质的符号。服装品牌标识尺寸最
宽处不能大于 4 厘米,并佩戴组委会提供的比赛号牌。
(五)严禁佩戴坚硬、尖锐等容易造成伤害的饰物,如手表、
腰带、头饰等。
(六)自编套路环节可根据编排套路自主选择表演服装。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项、各组比赛录取前 8 名,不足 8 名减 1 录取。
(二)比赛设特别奖:
1.集体类 1 个:“最佳组织奖”
2.双人项目 1 个:“最佳配合奖”
3.单人项目 2 个:“最佳体位奖”、“最佳形象奖”。
(三)获得前 8 名和特别奖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前 3 名的运
动员颁发证书、奖牌,部分赛区设有奖金。
(四)获得 2018 年度各站(项)比赛前 8 名的运动员可参加
总决赛。
十二、报名
登录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网站 www.chinayogasport.org
注册报名,注册有效期为 2 年,有效期内可参加全国健身瑜伽指
导委员会举办的全国性比赛。报名时需将自选体式名称(3—9 级
体式)和自编套路的难度体式名称(7—9 级体式)进行网上申报。
如报名后因特殊情况不参赛或需更换运动员名单者,必须于赛前
10 天函告竞赛组委会,逾期不予变更。
十三、经费
(一)参赛单位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须在大会指定的宾
馆食宿,食宿标准见补充通知。
(二)个人报名须缴纳参赛服务费 200 元/项/人,集体项目
须缴纳参赛服务费 500 元/队,费用由承办单位收取。
(三)比赛中冠企业名称的队伍,须在报名时向承办单位交
纳 500 元人民币广告宣传费(仅限秩序册、成绩册中对企业名称
的宣传),费用由承办单位收取。
十四、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及其合作伙伴有权使用运动
员的竞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健身瑜伽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
活动。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由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