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边州环保局局长郑昌权
公开承诺
我是州环保局局长郑昌权。州环保局主要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职权事项共7项。我局对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职权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向社会公布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首批纳入“只跑一次”行政审批和其他职权事项有5项,分别为:1.核发排污许可证;2.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4.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审批;5.放射源异地使用项目,占总事项的71.4%。未纳入第一批公开事项的有2项,其中,第2项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和第6项核发《环保用微生物菌剂样品入境通知单》等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州政府“只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需核实调整相关申请程序,调整后纳入第二批“只跑一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州环保局郑重承诺:州环保局将严格按照《延边州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承诺申请人只在行政许可受理环节“只跑一次”。申请人只要按照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所需材料清单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到行政审批大厅提出申请,州环保局将一次性根据行政许可程序进行评估和出具许可意见,并将许可意见邮寄给申请人。我局也承诺通过“只跑一次”改革工作,不断优化服务,让服务零距离,让服务更高效,助力我州经济、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州绿色转型发展,并真诚接受广大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