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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社保局致全州退休人员的一封信
来源:延边信息港   发布时间:2018-04-11   


广大退休人员:


您好!


为做好延边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履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职责,根据劳社险中心函〔2003〕37号文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要求,延边州各级社保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为广大领取待遇人员提供待遇认证服务。具体方式如下:


一、自助认证(推荐)


1.已在各级社保局建立脸模的人员,可利用智能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安装“延边社保”或“吉林掌上社保”手机APP应用软件,点击“待遇认证”功能,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按照提示语音进行认证,认证成功后可点击“认证记录”查询确认。居住在异地和国外的领取待遇人员均可使用此认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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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社保) (吉林掌上社保)


2.未在各级社保局建立脸模的人员,需到全省各级社保局社会化管理窗口进行人脸建模、认证后,方可采用此方法。


二、大厅认证


领取待遇人员,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选择全省各级社保局经办大厅,或有条件的街道、社区进行认证。


三、协助认证


1.异地居住:居住在退休地以外的领取待遇人员,除可选择手机自助认证外,还可登录吉林省社会保险局官网(www.jlsi.gov.cn),在下载专区中下载《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由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服务部门协助认证后,邮寄回待遇领取地社保局。


2.境外居住:长期居住国外且未在社保局建立脸模的领取待遇人员,可前往我国驻外使领馆填写《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回待遇领取地社保局。


3.养老院居住:居住在养老机构的领取待遇人员,如无法进行自助认证,可下载填写《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由护理人员和院长签字,加盖养老院公章,邮寄回待遇领取地社保局。


4.行动不便:因身体原因无法完成自助认证或大厅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可由家属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认证,认证材料签字、加盖社区公章后,送交待遇领取地社保局。


5.担保认证:领取待遇人员可由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为其进行担保认证。在职人员填写由社保局提供的《承诺书》、《协议书》,加盖本单位公章,送交待遇领取地社保局。


领取待遇人员应合理选择以上任意一种方式履行每年至少一次的认证义务,如未按时完成认证,将影响养老金的继续领取。


最后,祝广大退休人员,身体健康、万事顺意!


温馨提示:退休人员应及时更新本人最新的手机号码,以便接收社保部门的提示信息。更新方法:可到社保大厅、居住社区或在“延边社保”手机APP选择办事功能中“社区信息变更”进行更新。


咨询电话:


0433-8512333(州社保局)


0433-2706789(延吉市局)


0433-3667522(图们市局)


0433-6225369(敦化市局)


0433-3224548(龙井市局)


0433-4234266(和龙市局)


0433-8815506(汪清县局)


0433-5811281(安图县局)


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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