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对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进行表彰,我州一批先进典型获“国字号”荣誉。
我州龙井市东盛涌镇、延吉市小营镇五凤村等12个村镇获评全国文明村镇;图们市人民法院、龙井市人民检察院等10家单位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李玉花、王亚卓2户家庭获评全国文明家庭;敦化市第一中学校、珲春市第一小学校2所学校获评全国文明校园;延吉市北山街道丹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王淑清获评全国道德模范,是我州自建州以来第一位获此殊荣的个人。同时,延吉市、敦化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
近年来,我州各级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以点带面促进延边精神文明建设全域推进、整体提升,为延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与丰润道德滋养。
来源:延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