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是生活之本、生态之基。自实施河(湖)长制工作以来,珲春市持续推进河湖系统治理,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丽生态画卷徐徐展开。
守河有责,“生态客厅”迎客来
每当夕阳西下,珲春河便迎来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光。透过摄影爱好者的相机,翱翔的海鸥、翩飞的水鸟为这本就诗意的河光山色增添了更多灵性。
珲春市境内江河纵横、湖泊众多、水系发达,流域面积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4条,小(Ⅰ)型(含)以上水库有6个。各河流、水库不仅担负着灌溉农田的任务,还是城镇供水、生态环境的活力源泉。
近年来,珲春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机制,织密织牢河(湖)长制责任网,全面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针对全市河湖实际情况,珲春市按照分河、分级、分段、分左右岸的原则,积极构建市、乡、村“三级”河(湖)长体系。全市总河(湖)长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共同担任,市委副书记、主管副市长共同担任副总河(湖)长,设有市级河(湖)长29人,乡级河(湖)长58人,村级河(湖)长116人,河(湖)警长90人,实现了所有河湖全覆盖。珲春市积极统筹推进水利工程,谋划绿水长廊项目建设,打造更多具有珲春特色的生态景观,推进河湖生态环境的整体提升。申报批复的16个绿水长廊建设项目已建成2个,其余14个项目正在抓紧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建设19.91公里,完成投资3500万元。绿水长廊项目的有序推进,为珲春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