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嫌疑人指认现场 警方供图
“喂,你好,是‘社会王’吗?我想买个加特林,就是哒哒哒冒蓝光的那种……”
2017年,一则拨打小广告电话调侃枪贩的搞笑段子在网络间广泛传播。几乎就在同时,吉林省汪清县公安局也开始针对网络上贩卖枪支的信息进行调查,2018年2月27日,汪清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网络贩枪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捣毁非法存放枪支弹药窝点2处,缴获长枪3支,手枪13支,子弹2000余发,弩4把,匕首50余把,瞄准镜等枪弹零部件30余件,警械甩棍、手铐30余件。
嚣张 网络贩枪,引起警方关注
2017年8月初,汪清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对网上论坛、社交网站进行巡查时发现,有人通过微信等聊天工具,公然贩卖枪支,这条消息迅速引起了民警的关注。
汪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与网安大队民警密切配合,对关联的微信号进行研判,发现一个在网络上叫“阿柒商贸”的微信号涉嫌贩卖枪支,民警对发现的线索开展初步侦查发现,该微信号的朋友圈里发布了大量型号不同的手枪、转轮、长枪测试威力和准头的视频,并详细介绍了各类型号枪支的结构数据、子弹规格和价位。通过一个月的先期调查,汪清警方逐步确定这是一个多层级网络贩枪组织。
2017年9月,汪清县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开始立案侦查,专案组通过对网络支付、物流及数千条线索进行逐一比对、梳理,基本掌握该网络贩枪组织层级结构、涉案人员的主要联系方式、网络资金往来等情况。
贩枪组织如何运作?
据主办案件的汪清县刑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房警官介绍:一级卖家通过网络发布枪支视频广告,然后通过网络发展二、三级卖家,二、三级卖家接到买枪订单后,逐一加价,将买家需求和地址及“货款”统一收集后,发给一级卖家,由一级卖家按照二、三级预留的地址把“货物”(枪支零件)通过快递物流的形式分批发走,买家收货后完成枪支组装,完成交易。
突破口 枪迷热衷“吃鸡”,买枪落网
2017年9月末,专案组通过梳理线索发现一条重要信息:“汪清县一男子近期有过多次微信付款、物流快递取货的情况。”这让专案组民警眼前一亮,因为贩枪人员为了逃避打击,掩人耳目,通常不会整枪邮寄,而是将枪零部件拆解后,经过细致的伪装包裹,分批进行快递邮寄。职业敏感性让专案组民警怀疑该男子有自行组装枪支成品并非法持有枪支的重大嫌疑。
2017年10月初的一天,专案组得到确切消息,该男子所购买枪支的最后一个部件已经快递到达了汪清。通过侦查员在快递公司附近耐心地守候,终于等到前来取快递的男子鞠某,在警方的证据面前,鞠某没有抵赖,而是把自己酷爱枪支以及购买枪支的经过详细交代清楚。鞠某是名个体户,家境殷实,此前并无违法犯罪记录。
枪迷买枪因何动机?
据鞠某交代,他是一位枪迷,从小就喜欢观看各种枪支介绍的杂志、图片,平日里也喜欢玩流行的“吃鸡”枪战游戏,对游戏中各类枪支的性能和结构越发感兴趣,鞠某知晓非法持有枪支,哪怕是仿真枪都是违法行为,但通过观看微信朋友圈里各种枪械威力和结构介绍的视频,就没有按捺住购买枪支的欲望。
收网 枪贩落网,窝点堪比军火库
根据鞠某交代的情况,专案组民警迅速向汪清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元龙哲和主管刑侦的副局长高峰进行了汇报,领导立刻做出“肃清源头,打击窝点”的指示。
汪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高元滨带领专案组民警在10天时间里,梳理出上千条网上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线索,最终锁定汪清籍的三级贩枪涉案人员栾某,抓捕栾某行动随之展开。
考虑到枪贩栾某可能随身带枪,为了不打草惊蛇,抓捕过程中侦查员一直尾随栾某走出人员密集区域,但是栾某反侦查意识极强,对身材魁梧的侦查员有所察觉,加快步伐的同时,突然钻入一辆车内,迅速逃窜,所幸侦查员记下了车型和车牌号,迅速对其进行围堵布控,在一个警方设卡路口,民警鸣枪示警后,驾车将栾某驾驶的车辆别停。当栾某推开车门抱头下车后,布控在周围的侦查员一拥而上将其控制。警方在其车上和家里查获各类枪支4支、子弹150余发。
据栾某交代,他网络贩枪的上线为金某,延吉市人,他与买家的多次交易都是从金某处拿货,在与金某谈妥拿枪的价格后,在此基础上再加价五百到一千元出手。金某有时会用快递将零件分批邮寄给买家,有时也会由栾某将零件组装成枪后当面与买家交易,一来二去,栾某与金某不但关系密切成为朋友,也形成了网络贩枪的上下家关系。
缴获枪支有多少?
栾某向警方交代了金某在延吉市具体居住的小区,随后,专案组民警立即赶到延吉市某小区将正在家中的金某抓获,在搜查过程中,警方大吃一惊,金某家中堪比一座军火库,侦查员查获各类枪支12支、弩4把、各类枪支零部件30余件、匕首等管制刀具50余把,以及大量子弹和警械。
提醒 切勿非法持有枪支
在证据面前,金某交代了他长期在微信中散发贩卖气枪和各种警械装备的视频和信息,并利用网络和物流进行交易的犯罪事实。目前,警方正在对贩枪组织其他成员进行追捕。
据汪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高元滨介绍,相对于传统案件,网络贩枪案件的主要犯罪活动都在网上进行,在海量网络信息中捕捉犯罪链条,无疑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带来不小难度。犯罪嫌疑人通常将售枪信息隐匿在巨大的网络信息流中,多采用网站、论坛、社交平台勾联贩卖,快递物流运输。加之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多使用伪造身份,导致追溯侦查难度增大。
网络贩枪案件涉及制造源头、销售代理、物流运输、个人买家多个环节,如何从整体上指挥侦查、核查线索、选准突破口非常关键,当前,各大物流公司的防范意识相对较差,难以发现运输过程中的枪支零件,客观上为不法之徒提供了可乘之机。
买卖仿真枪也违法!
根据《枪支管理法》规定,任何制造、销售仿真枪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严禁任何人非法持有、私藏、制造、贩卖枪支弹药,违反者将受到法律惩处。此外,对具有杀伤力的仿制枪支在法律上同样视为枪支。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非法持有、买卖经鉴定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含改制仿真枪)的行为将比照持有、买卖真实枪支的行为予以查处。
警方提醒,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制造、买卖、运输、携带、不上缴报废枪支等涉枪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持有枪支,要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切不可因好奇和喜好铤而走险,避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