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智慧体育首页 > 看资讯 > 本地新闻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伊始
建州70年来,我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融合各项工作,通过打造示范群体,培育先进典型,引领带动各级各领域各行业整体联动,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早在1953年3月4日,我州就召开了第一次烈军属、荣复转业军人、拥军优属、民族团结模范代表会议,共表彰模范个人55名,在全国开创了举办民族团结表彰大会的先河。此后,我州又分别于1954年10月15日、1955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二次民族团结模范表彰大会和第三次民族团结模范表彰大会,表彰了一批民族团结的模范集体和个人。1954年8月25日,中共延边地委发布文件在全国首次提出开展“民族友好团结月”活动。截至2021年,我州共召开了十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推动了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1960年4月2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四次民族团结模范代表会议在延吉召开,共表彰了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230名。
此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和新形势下,总结我州几年来在民族工作中所取得的巨大成绩,交流民族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间的团结。
1952年至1960年,我州各民族之间大团结、大协作、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日益紧密,大大促进了我州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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