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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接连破获4起涉林案件
来源:延边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3-03   


今年以来,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紧紧抓住冬季涉林案件高发、易发规律特点,充分发挥森林公安主业优势,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合理分配警力,做到警力下沉,加强重点区域的巡逻巡护,采取走访、蹲点、摸排线索等方式,加大对林区滥砍盗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接连破获4起涉林案件。


2022年1月13日,该局森侦大队与新华派出所民警在新华林场草皮沟21林班联合开展清查巡护时,发现杨某、王某、刘某三人正在使用油锯盗伐林木,立即当场制止其违法行为,并将三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在事实证据面前,三人如实供述了用油锯盗伐林木用作烧柴的犯罪事实。经鉴定,被盗伐林木共计15株,合计立木蓄积2.3766立方米,价值1003余元。犯罪嫌疑人杨某、王某、刘某三人已被依法取保候审。


2022年1月27日,该局森侦大队接到天桥岭林业局桦皮甸子林场场长杨某报警称:在桦皮甸子林场18林班与汪清县罗子沟镇新屯子村集体林接壤的国有林有被盗伐情况。接到报案,森侦大队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受雇于他人的付云样,于2022年1月24—25两日,在桦皮村集体林采伐作业中越界采伐至国有林,造成滥伐林木。经鉴定,付某滥伐林木现场位于桦皮甸子林场18林班45小班国有林内。滥伐林木103棵,合计原木材积8.2022立方米,木材价值5331.43元。2月17日,犯罪嫌疑人付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2022年3月1日,该局响水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护时,发现天桥岭林业局大安林场王某家的柴禾棚子内存有大量的较新鲜的烧柴柈子,经当场询问,王某承认于2021年11月份期间,私自进入大安林场南山采伐树木70余棵,并用爬犁拽回家中后截成木段,劈成烧柴柈子后堆放在柴禾棚内。同日,响水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护时,又发现天桥岭林业局大安林场陈某家存有大量的较新鲜的烧柴柈子,经当场询问,陈某承认现场较新鲜的烧柴柈子是于2021年12月中旬,私自进入大安林场南山采伐树木40余棵,并用四轮车运回家中做烧柴。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该局民警在保护生态工作中,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有效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用忠诚使命维护林区绿水青山,确保生态资源保护出成果、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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