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智慧体育首页 > 看资讯 > 民生新闻 > 冒用他人身份购票乘车被拘留
11月17日,失信人员肖某冒用他人身份购买高铁车票乘车时,被延边铁路公安处延吉西站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当日12时许,民警在延吉西站进站口执勤时,发现一男子用身份证过闸机,多次验证未能通过,神色紧张焦虑。执勤民警上前对比其身份证后,发现身份证与本人不符,且不能明确说出身份证上信息。经询问,男子承认身份证不是自己的,民警随即将其传唤到派出所。经审查,该男子肖某,辽宁省锦州市人,2016年因与他人经济纠纷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被限制购买高铁车票。当天,肖某准备乘坐列车返回锦州,因乘车受限,他觉得自己与妻子的哥哥长相有几分相似,便拿其身份证购买了回锦州的高铁票。目前,该男子因冒用他人身份,被延吉西站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5天,并追缴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购买的车票2张。
铁路警方提示: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公民必须依法持有和使用,冒用他人身份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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