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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探索“检察长+河长”协调机制
来源:延边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09-09   


近年来,珲春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建立“检察长+河长”协调机制,助力河流生态保护,取得成效。

密江河流域拐磨子沟、罗圈沟是该院包保河段,检察长李剑波担任河长以来,每月坚持巡查两次以上,重点查看河道管理、河岸治理等涉及河道安全情况。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大荒沟漂流景区存在破坏河道及非法采沙的行为,检察机关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治理防洪安全隐患4处,疏通河道5公里,清除阻碍泄洪障碍物100立方米,重拳整治了挖掘河道的行为,拆除未经审批建设的影响河床、阻碍行洪的人为筑坝、人工码头等,河道“乱占、乱建、乱采、乱堆”问题迅速得到整改。

密江河大麻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该院包保河段管理范围内,他们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注重河道安全和生态保护双管齐下,切实推动深度保护。针对大麻哈鱼种质资源保护,该院联合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对发现的警示标识牌数量少、巡查管理力度不够、法律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向公安机关移交违法行为线索。检察建议发出以后,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公安部门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渔政部门在密江河显著位置新增了10块保护标识标牌,加大了巡查频次和力度。

为推动大麻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该院召开大麻哈鱼资源保护公益监督听证会,根据会议达成的共识,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建立了由珲春市、图们市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密江河大麻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多部门联合管理机制。

通过“检察长+河长”协作机制,珲春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实现“府院联动”,促进河流系统保护和生态环境整体持续改善,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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