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号上午9点40分,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民警巡逻到珲乌高速公路长春方向162公里处,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驾驶员和随车人员正在不断拦截其他车辆,车辆疾驰而过,非常危险。
民警立即上前制止他们的危险行为。经询问得知:这辆车由敦化前往延吉途中,左前轮破损,无法继续前行,车内一名12岁女孩要在10点半,到延边大学参加歌唱比赛,女孩因为担心赶不上比赛,急的已经哭了起来。所以他们想拦截一辆车将孩子送往延吉市。
民警迅速设立安全防护标志,做好防护措施,保障车辆及人员安全,由于时间紧急,加上所在位置距离延吉市仍有70多公里路程,民警当即拦截了一辆去往延吉的车辆,将女孩和她的母亲送上车,保证其能够正常参加比赛。
安全最重要
随后,民警帮忙换好轮胎,这时,驾驶员拿出现金想要表示感谢,被民警拒绝。民警对驾驶员危险拦车的行为给予严厉批评,对他不按规定设立防护措施给予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高速民警说: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紧急情况时,应该打开双闪灯,在车后方150米处设立警告标志,提示后方车辆注意安全,需要帮助时,可以拨打报警电话0431-12122 ,千万不要随意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