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智慧体育首页 > 看资讯 > 民生新闻 > 清明节期间市区禁止焚烧冥纸
清明将至,为倡导文明祭奠新风,净化城市市容环境,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出通告,清明节期间禁止在延吉市区内焚烧冥纸。
通告指出,延吉市区范围内的街路、广场、庭院等公共场所禁止焚烧冥纸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党员、团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移风易俗,做“告别陋习,文明祭奠”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祭奠。
凡违反通告规定,在市区内抛撒、焚烧冥纸,影响环境卫生的,将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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