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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延边州中小学速度滑冰 竞赛规程
来源:智慧体育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7-12-15   


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教育局  延边州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汪清县教育局  汪清县文广新局

四、比赛时间与比赛地点

比赛时间:2018年1月30日-31日

比赛地点:汪清县滑冰场

五、组别设置

设初中组、小学A组、小学B组、三个组别

六、竞赛项目

1.初中组:男、女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全能;

2.小学A组:男、女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全能;

3.小学B组:男、女500米、1000米、500米、1000米、全能;

七、参赛办法

各县(市)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比赛。

(一)各组别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年龄规定:

1.初中组: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者;

2.小学A组: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者;

3.小学B组: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者;

(三)参赛运动员需持学校学籍卡和第二代身份证参赛,学前班的儿童不得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和签订参赛保证书,承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否则不能参赛

八、运动员资格

(一)凡延边境内持有延边户籍的中小学在校学生,并持有延边中小学学籍;少儿体校学生可代表所在县(市)参加相应年龄组别比赛;运动员参赛资格均以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籍卡为准(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作为运动员参赛资格证明),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参加保险者,均有资格报名参赛。

(二)非延边籍的在延边就读的中小学生在省或国家代表延边注册的且具有延边中小学学籍,即可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

(三)各县(市)体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地区参赛运动员资格要认真审查,对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比赛成绩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九、竞赛办法

(一)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速度滑冰规则》执行。运动员须佩戴符合安全规定的服装器材参赛

(二)小项和集体项目不足3名或队报名,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十、录取办法

(一)小学组录取前八名,中学组成绩达标并获得前五名给予颁发成绩证书,未达标者不予颁发成绩证书。

(二)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大会评选“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奖,具体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名与报到

报名: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运动员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学籍卡(纸质版)、二代身份证、参赛保证书、近期2寸免冠红底电子版照片(注明:姓名、出生年月日、组别),分别盖县(市)教育局、文体局、医务部门公章(各一式一份)报送至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邮寄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西路5155号延边州体育局3楼305号管理三部(2)金显收,电子信箱地址:2859135151@qq.com,联系人:金显,联系电话:15844334488。 

运动队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一天上午到大会报到,大会于报到天下午3点召开由领队、教练员参加的联席会,会议地点汪清县文体局会议室。

裁判员报到:裁判员于赛前一天上午9点以前到大会报到,报到地点汪清县文体局、报到当天进行学习和实习。

十二、裁判长与裁判员

大会裁判长与主要裁判员由延边州体育局指派,不足部分由汪清县文体局选派。

十三、其他

(一)各代表队的一切经费全部自理。

(二)各参赛队须交500元押金,赛会期间无违纪现象,赛后将退回抵押金。否则不记代表队名次。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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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8年延边州中小学速度滑冰比赛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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