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市、梅河口市)体育行政部门:
原定于2017年10月12日至14日进行的吉林省青少年柔道锦标赛,现作出如下变更:
一、竞赛日期、地点
日 期: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
地 点: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柔道馆
二、报到
(一)请各参赛单位、裁判员于11月27日10:00时前,到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二楼会议室报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吉顺街950A号)。
11月27日13:00时,在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二楼会议室召开裁判会议。
11月27日14:00时,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二楼会议室进行裁判培训。
(三)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须向承办方交纳1000元参赛抵押金(如比赛期间无违纪行为,赛后退还抵押金)、提供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和已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包括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否则不得参赛。
(四)各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必须如实签署“免责声明”、各运动员本人必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在报到时一并送交,否则不得参赛。
长春市联系人:张爽 电话:0431-85882555 13844882737
重竞技中心联系人:何秀菊 电话:15526885686
三、其他事项
(一)最后报名确认时间
截止到11月27日11:00时前,在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训练科交报名单(报名单一式二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二)资格审查
11月28日13:00时,运动员持二代身份证和注册证在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柔道馆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委会联席会
11月28日15:00时,在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二楼会议室召开组委会、教练员技术会议。
(四)称量体重
11月28日16:00时,在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三楼(重竞技办公室、田径球类办公室)称量体重。
四、着装要求
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时必须按要求穿着服装(要求穿白色道服就必须穿白色道服,要求穿蓝色道服就必须穿蓝色道服),教练员着正装;如不按规定要求,不准参赛。
五、体育道德风尚奖
评选比例:运动队5:1,运动员10:1, 裁判员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