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第十三届全运会开幕前夕,国家体育总局正式下发了《关于表彰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州共有8个先进集体被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分别为延边州体育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珲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延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图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汪清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敦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敦化市体育总会;朴永哲、方俊、李民、金松哲、洪元硕5名个人被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称号。
作为先进个人代表,我州体育局副局长朴永哲参加了此次表彰大会。据了解,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表彰活动自1993年第七届全国运动会开始,每4年表彰一次,已连续在6届全运会期间进行表彰。此次共表彰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3259个,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2465名,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70个,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44人。